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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上午好!生活中,电梯与大家紧密关联,电梯安全涉及民生保障,是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省政府新闻办邀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元榕,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阙华,省特定种类设备检验研究院院长曾钦达,向大家通报贯彻实施《条例》有关情况,解读《条例》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说明《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情况。
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并将对提升我省电梯安全管理上的水准,保障电梯安全运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关联,电梯安全涉及民生保障,慢慢的变成了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2011年10月1日《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5号)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努力保障电梯安全运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近年来,我省电梯总量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递增,截至目前全省在册电梯总量已达23.69万台。与此同时,居住小区老旧电梯也正进入或即将进入更新或大修期,电梯安全慢慢的变成了涉及千家万户的公共安全问题。电梯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电梯安全事故也偶有发生,这些都与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相适应。为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电梯作为一种特定种类设备,有它的危险属性,不正确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包括被困等情况。电梯作为特殊商品,使用管理中有很多问题,牵涉多方利益。从电梯制造厂源头到房地产开发商,到电梯乘用人员,到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物业公司、维保公司、零配件供应商等。其中的矛盾具有多重性,错综复杂。立法是解决这些的问题的有效手段,电梯安全问题绝不仅仅是依靠政府一方能解决的,更需要社会共同参与,日常管理保养至关重要。
《条例》共有七章五十五条,分别从电梯的生产和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结合我省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明确相关要求,并针对制约我省电梯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处理方法,有着非常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细化明确电梯安全相关各主体的责任义务。包括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生产单位、安装维保单位、销售单位、检验测试单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等,这有助于理清法律责任,共同抓好电梯安全。
(二)针对部分电梯质量与选型配置先天不足这一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细化了对电梯保修、质量溯源、土建建设工程质量、电梯选型配置把关等方面的要求。提出在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和居住小区的电梯,应当配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视频监控设施。对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并提供标准数据接口。这些针对性较强的实招,有助于提升电梯制造安装修理质量水平,也有助于安全监测与质量追溯,从而提升我省的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三)针对电梯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管理责任难以落实、维保及修理经费筹措困难、应急救援时效不高、故障停梯修复困难等问题,从法律层面提出对应对策。《条例》特别针对居住小区电梯的使用管理提出了针对性更强的规定,有助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电梯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公众对居住小区电梯的满意度。
(四)对电梯维护保养与检验测试行为进行规范。着力从法律层面扼制虚假维保、维保转包分包、低价恶性竞争、短接安全回路等行为。此外,《条例》对电梯检验检测特别是公众关心的老旧电梯安全评估问题进行了规定,强化了对老旧电梯的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工作。
(五)积极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按照法律和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充分的发挥责任保险的社会风险管理作用。
(六)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电梯生产单位、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各种违法违规情形进行细化,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监管执法真正长出钢牙利齿,为基层监管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加大宣传力度。为做好此次《条例》宣传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专项方案。一是通过平面媒体、广电传媒、互联网新兴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让社会公众知晓《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定。二是深入社区、企业、校园开展“三进”系列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知法守法氛围。三是面向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维修单位、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专题宣传培训,让与电梯安全最密切相关的从业人员学好用好贯彻好《条例》。四是组织集中执法,查处一批违反《条例》典型案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促进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二)做好贯彻实施。一是全面落实《条例》要求,研究制订电梯维保运行质量监督抽查公示实施办法,逐步建立监督抽查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开展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试点工作,建立从生产到报废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问题可查、责任可追。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定期检验不合格住宅电梯曝光制度,分类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后续跟踪处理。修改完善电梯维保合同范本,配合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并将其违法失信行为纳入物业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四是探索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新模式,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改革指导意见,制定我省电梯按需维保试点方案,推行电梯线上监测和线下维保相结合的按需维保模式。五是积极协调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探索推行“保险+服务”新模式,发挥保险的市场约束和激励机制,强化对电梯维保的社会监督。
感谢媒体朋友对电梯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大家持续关注电梯安全工作,也欢迎各位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全省电梯质量安全水准不断提升,保障公众乘梯安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各自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应邀提问时请自报身份。现场问答现在开始。
住宅小区的电梯产权是业主共有,一般由物业公司管理,但是小区电梯有时存在各方主体履职不到位、故障维修不及时、电梯带病运行等问题,社会公众对此很关注。《条例》对公众关心的电梯使用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没有履行相关义务的,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从我们在监管工作中的详细情况来看,目前居住小区电梯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着使用管理不善、费用支出不透明、乘客不正确使用等问题。为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条例》针对这样一些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在不一样的情况下由谁来负责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其中重点明确了居住小区电梯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对房屋建筑工程还未完全竣工电梯还没移交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由房屋建筑设计企业负责。二是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履行的义务,特别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在业主装修过程中造成电梯损坏、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要立即组织抢修、在电梯出现故障困人时要立即组织救援等十三个方面的义务,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相应罚款。三是明确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测试等日常运行的成本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费中支付,对于电梯改造修理等产生的费用,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从维修资金中列支,无维修资金的,由广大业主共同筹集,《条例》还吸收了《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明确电梯相关联的费用的收支情况要定期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四是明确要求乘客应当文明乘梯,特别规定乘客不得故意破坏电梯、无故拨打救援电话、在电梯内玩耍打闹、乱运装修用到的材料等行为,并对乘客的不文明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
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以上措施将有利于解决电梯使用管理职责不明确、电梯相关联的费用收支不透明等问题,也将对规范乘客文明乘梯起到积极的作用。谢谢!
随着老龄化社会来临,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需求日益强烈,今年3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白准确地提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请问《条例》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我们知道,旧楼加装电梯是应对老龄化社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惠民利民的重要举措。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目前,我省各设区市均出台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福州市和厦门市还出台了住宅旧电梯更新改造及增设电梯资金补贴方案,对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此次《条例》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采取一定的措施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积极努力配合有关部门在电梯施工告知、检验测试、使用管理等方面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谢谢!
老旧住宅电梯数量逐年增多,设备老化、运行故障、维修资金筹措难等问题日渐突出,《条例》对解决老旧住宅电梯有关问题有何措施?
我们所说的老旧电梯是指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年限达15年的电梯,目前全省在用老旧电梯数量有8881台,部分老旧电梯由于使用年数的限制长,存在机械部件磨损严重、电气线路和元器件老化等问题,导致老旧电梯运行质量较差、故障多发,少数老旧电梯甚至还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同时老旧电梯维修费用高,资金筹措难,电梯无法及时得到修复,长期带病运行。
这次,《条例》把老旧电梯问题作为重点解决的对象。首先,明确地方政府要建立电梯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次,明确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理应当委托检验机构对老旧电梯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加强维护保养,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或报废。
针对老旧电梯及其他居住小区电梯的更新、改造、修理等所需资金的筹集和支付难的问题,《条例》也提出了处理方法:对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或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全体业主协商分摊;对资金筹集方案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解决。
此外,对一些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作,可能会引起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条例》规定可以启动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程序,申请维修资金,或依规定使用紧急状况小额专项维修资金,及时修复电梯。谢谢!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然的联系电梯运行安全,但保养不到位、运行故障时有发生等问题任旧存在。《条例》在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方面有哪些要求?
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的问题很专业。我们大家都知道电梯作为机电设施,其运行过程中不可能100%不出故障,电梯类似汽车,电梯日常处于频繁的启动运行和制动停止运行状态,因此使用故障难免出现。我省近几年电梯安全管理总体情况良好,没再次出现较大以上伤亡事故。目前有些故障情况是电梯自我保护功能的表现,有些是由于维护保养不到位引起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电梯安全运作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他们要按照有关要求定时、按需对电梯做好维保工作,及时排除电梯存在的不正常的情况和故障。近年来,通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努力,我省电梯维保质量逐年提升,但任旧存在部分维保单位不重视维保质量、现场保养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电梯运行故障时有发生。
此次《条例》在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方面,明确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其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建立维护保养档案,配备足够数量的维保作业人员并对其定期培训。在按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外,还要履行对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监督维保作业人员做好电梯维保工作;对维保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对于故障不能及时消除的要书面告知使用管理单位暂停使用电梯;不得短接电梯安全保护开关,避免电梯危险运行;对新承接维护保养的电梯要做全面检查,防止电梯问题不断累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公布应急救援电线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通知后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实施救援等十一项义务。
以上措施将有效促进电梯维保单位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电梯维保质量水平,保障电梯安全运作。我们也将逐步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工作。谢谢!
我们的居住小区,对电梯和货梯的设置,是否有标准?对于电梯人货混装的现象,是否采取管理措施?
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在安全标准方面是一样的,都是根据《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准则规范》(GB 7588-2003)来设计和制造的,既可以载人,也可以载货。乘客电梯具有运行速度快、载重量不大、配置高和轿厢多有装璜等特点,多使用于住宅楼、酒店宾馆和办公场所等;载货电梯具有运行速度慢、载重量大、轿厢面积大等特点,多使用于工厂厂房、车间仓库等场所。居住小区电梯一般都是乘客电梯,在使用电梯运送装修用到的材料、家具家电等物品时,《条例》规定使用管理单位要采取比较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防止不当使用,造成电梯损坏。
我们日常所见的“载货电梯”,更多是指工厂车间里使用的载货简易升降机,属于起重机械类别,大多数都用在运送货物,不允许载人。另外施工工地用的“电梯”其实是施工升降机,也属于起重机械类别,其可用于载人或载货,但必须由专门的司机来操作。
近年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开通96196电梯困人救援热线,提升电梯困人救援的时效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条例》在加强完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电梯给我们的生活出行带来了便利,由于电梯故障导致电梯关人困人时有发生。近年来,我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开通96196电梯困人救援热线,有效缩短了救援时间,救援及时有效,效果明显。
《条例》在加强完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缩短救援时间,提高应急救援的有效性方面,提出了三方面的举措:一是将电梯关人困人应急救援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搭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保保养单位、消防救援单位共同参与的三级应急救援机制。二是在电梯发生关人困人故障时,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救援并赶赴现场安抚被困乘客;维保单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在接到电梯关人困人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三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成立义务应急救援组织。
另外,为实现精准救援、提前防范,《条例》还专门规定: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必须配备有标准接口的远程监测装置;鼓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电梯远程监测系统或物联网系统,对电梯运作情况进行远程监测,提早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和也许会出现的故障,有明确的目的性的进行维护保养,减少电梯关人困人发生的概率,提高电梯运行质量。谢谢!
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保障百姓乘梯安全?
条例制定得再好,更关键的在于后面的实施。针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想法和打算给各位做个介绍,电梯的管理需要多元共治,不仅需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需要住建部门、别的行业部门及其电梯使用管理、维保单位、产权人等相关各方通力协作。刚才我在介绍条例的相关情况时有提到我们下一步将采取的措施,这里我再做一个具体介绍,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重点。现阶段,为做好电梯安全监管,结合《条例》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重点使用单位目录和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维保单位的保养质量开展监督抽查,持续保持对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高压态势;二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对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对差评的维保单位实行市场退出机制,督促维保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维保质量;三是对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单位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2018年全省开展了新一轮的电梯安全整治,查处162起电梯违反法律法规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用电梯安全。
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除持续开展以上工作外,下一步我们会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一是按照总局部署开展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试点工作,将使用环节部件更换等数据信息、直至报废环节状态信息与总局电梯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相互连通,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做到问题可查、责任可追。所以今后电梯部件更换的信息我们将会录入追溯平台。条例也对电梯维修更换零部件问题给予明确,要求重要零部件要有质保期。特别是对物业公司自行采购的零部件做了相关规定。因为由厂家提供的电梯零部件质量确实更好一些,但是价格相比来说较高。网上购买或者其他渠道购买虽然便宜,但是装上不久问题就会出现。因此自行采购也要管理起来。
二是进一步做好定期检验不合格住宅电梯曝光工作,及时修订完善不合格住宅电梯曝光制度,按季度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对未整改及复检不合格的居住小区电梯涉及的楼盘小区名称、物业管理单位及维保单位等名单进行公布曝光,并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不合格电梯带病运行。
三是组织集中执法,查处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并在当地媒体予以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让监管执法真正长出钢牙利齿,逐步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力,发挥《条例》的法律权威和应有作用。电梯执法相对其他执法更困难。因为它已经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对隐患电梯如果立马查封,会影响高层住户有家难回,特别是老人病人的上下楼问题,因此不是简单的查封。这样一些问题需要和住户及物业公司沟通。
四是经过仔细修改完善电梯维护保养合同范本、开展联合检查、加强沟通协调等方式,配合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并将其违法失信行为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完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多元共治格局。
五是探索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新模式,根据总局相关改革指导意见,制定我省电梯按需维保试点方案,确定试点城市,推广电梯远程监测系统或物联网系统,对电梯运作情况实时监测,建立电梯线上监测和线下维保相结合的按需维保模式,及时有效地发现电梯不正常的情况,提前排除电梯安全风险隐患。刚才曾院长对维保做了解释,国家规定维保频次是每15天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维保,另外季度、半年、年度维保时,都有增加不同的维保项目。前面和大家说过,电梯情况问题复杂,新旧电梯及使用频率高低不同,出现故障原因不同,一律按照统一维保频次和固定项目要求执行,可能不是完全科学合理。老旧电梯、故障多发电梯更加需要加强保养,因此增加维保频次,推动按需维保更有必要。总得来说,电梯维保单位要对维保质量做出承诺,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推行按需维保。
六是发挥电梯行业协会作用,制定电梯维护保养费用参考价格、电梯零部件参考价格,防止电梯维保市场低价恶性竞争,营造公平公正的良性竞争环境。电梯现在维护保养的价格总体偏低,恶性竞争是导致电梯运行故障多发的根本原因。各个厂家零配件价格也不完全一样。制定参考价格,提高价格透明度,防止维保公司以修代保。维保人员待遇低,工作强度大、危险性高,是一项技术活,要提倡全社会尊重维保工人的劳动价值,增强他们工作的获得感。
第七个是是组织《条例》专项宣贯,通过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深化电梯安全“三进”活动、开展物业和维保公司专题宣贯、开展安全监察人员内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让电梯各相关方了解《条例》、遵守《条例》、用好《条例》。谢谢!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详尽回答!若还有其它问题,记者朋友可以会后继续采访相关负责人。